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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作者 : 設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04-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21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33107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構作業要點」及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17B號函辦理。

二、評選科目:113學年度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七、八、九年級各領域教科書,含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及備課用書。
三、樣書提供:
經教育部審定通過領有執照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6日17:00止送達本校教學精進中心。

四、評選時程:
自113年5月6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止,於本校教學精進中心公開陳列樣書(請勿每位老師發放一套樣書),供各領域教師參考及審查。
自11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止,由各領域召集人召開會議進行教科書評選。
評選結果將於各領域評選完畢後擇期公告。

五、配合事項:
各書商得併同教科書檢附書面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及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本次教科書評選僅就教科書內容進行評選,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等不納入評選標的。
為求評選之公平性,自11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止,教科書評選期間,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暫停進入校園服務。
經評選採用者,仍須依市府教科書選用計畫與本校作業要點及時程相關規定辦理採購。
未獲選用之樣書,請各書商於113年5月31日前取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本校業務承辦單位:設備組長黃政斌 老師
電話:04-25251200分機103 傳真:04-25223905﹝請註明設備組長收﹞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321號






台中市豐原國中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工作日程表
日期 星期 教科書評選小組會議(上午) 教科書評選小組會議(下午)
5月20日 一 數學領域
5月21日 二 藝術領域、綜合領域 語文領域 (英文)
5月22日 三 健體領域
5月23日 四 社會領域
5月24日 五 科技領域、自然領域 語文領域 (國文)
依教學組通知召開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複審會議(課發會)複審後公告
選書地點 : 2F 教學精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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