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成績不及格補考建議名單(七、八年級)
發佈日期 :
2026-08-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0
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十三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
(二)國民中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及格)以上。
- 補考方式
- 統一筆試: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綜合、健體,題庫已公告在校網→學生專區→補考題庫
時間:
二年級(原一年級):115年9月2日(三)16:10~17:30
三年級(原二年級):115年9月3日(四)16:10~17:30
地點:115年8月28日(五)公告各班 - 多元評量:科技、彈性學習課程
◇115年8月31日(一)中午前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
◇115年9月1日(二)中午前向任課老師申請補考
◇115年9月3日(四)中午前完成補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