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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維他露清寒獎助學金(~114/5/22截止)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02-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24

一、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
二、清寒:有下列情形之一
1.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可證明其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等,而有導致學業中輟之虞者。
3.因其他特殊因素,導致學業中輟之虞者。
三、獎助學金:新臺幣伍仟元。
四、名額:全校一名。
五、檢附下列證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1.申請書(請自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2.收據(請自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3.存摺封面帳號影本(限個案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
4.戶口名簿影本(學生須設籍臺中市)。
5.以下擇一:
清寒證明書:低收證明正本。
導師證明(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家庭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者,請導師填寫所附表格並簽名。
失業勞工子女:由勞工處開立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
其他: 可由如社福團體、社福財團法人等出具證明文件。
六、校內申請期限:114年5月22日(四)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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