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原住民學生獎學金(~113/9/23截止)
發佈日期 :
2024-08-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08
一、助學對象: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之原住民學生。
1.清寒獎學金:家境清寒且前一學期成績60分以上。
2.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助學金:新臺幣2,000元整。
三、檢附下列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1.申請書(可自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2.繳交戶口名簿影本,須有註記學生原住民身分,並載明設籍臺中市之日期。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貼在申請書背面)。
4.112-2學期成績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5.切結書、領據
6.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家庭狀況訪視表(申請優秀獎學金者免交此項)。
7.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貼在領據正面下方)。
四、校內申請期限:113年9月23日(一)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