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五專完全免試單獨招生事宜
發佈日期 :
2024-04-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30
成績採計
- 積分採計項目合計48分,包含「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15分、「均衡學習」28分、「其他」由各校自訂特色內容5分。
- 各項積分採計以國中就學期間至113年4月30日(二)(含)前取得之積分為限。
比序項目 | 積分上限 | 積分計算方式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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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比序項目 | 多元學習表現- 服務學習 |
15 | 2 | 每1學期 |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及社團幹部滿1個學期得2分。 |
0.5 | 每1小時 | 參與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滿1小時得0.5分。 | |||
均衡學習 | 28 | 7 | 符合1個領域 | 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四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每項得7分。 | |
其他 | 5 | 各校自訂 (請注意各校招生簡章規定) |
其性質不得與前2項比序項目相同。 | ||
總積分 | 48 | ||||
同分比序順序 | 各校自訂,至少4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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