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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作者 : Administrator 發佈日期 : 2020-05-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9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個人資料保護區

■作業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 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係參考「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民國85年8月7日修正】」。

■公告日期:2012-10-16

■保有機關: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聯絡方式

地  址: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321號

電  話:04-25251200  傳真:04-25255930

■各處室保有資料內容

    教務處保有個人資料內容

    學務處保有個人資料內容

    輔導室保有個人資料內容

    總務處保有個人資料內容

    人事室保有個人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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