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則
處理原則:
(一) 氣溫:溫度 32 度以上,相對濕度常達 80%以上,即應注意 戶外活動活動方式、場地及時間的安排,可逕至交通部中央氣 象署首頁查詢。(網址:https://www.cwa.gov.tw/V8/C/)/天氣 /全臺概況預報/1 週預報/臺中市項下查詢或天氣/鄉鎮預報/ 選擇縣市/選擇鄉鎮項下)
(二) 地點: 避免於密閉或通氣不良之戶外活動環境,較易因散 熱差而誘發體溫驟升,導致中暑等熱傷害發生。
(三) 課程: 選擇適當之活動場所或適當之活動課程內容,避免 學生直接曝露於烈日之下。
(四) 時間:於盛夏時節(6-9 月)應減少於上午 10 時至下午 2 時進行戶外活動。
(五) 設備:應保持活動場所通風良好,可利用空調、電風扇或灑 水方式降低室內環境溫度,並隨時檢查通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學校內健康中心須備有體溫計及基本降溫設備(如電扇、冷水 及毛巾等),以即時處理校園熱傷害事件。
預防熱傷害措施:
(一) 加強校內教職員工及學生認識熱傷害之症狀及基本處置, 可透過各類活動場合及網站、電子看板、社群媒體等管道適時 宣導個人防護做法與急救步驟,運用「樂活氣象 APP-健康氣 象服務」等工具掌握預警資訊,相關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 民 健 康 署 「 預 防 熱 傷 害 衛 教 專 區 」 參 閱 , 網 址 : https://gov.tw/nGd。
(二) 學校應時時留意學生防曬情形,於戶外時可建議學生戴帽 子,並提醒學生注意水分與電解質補給,如有從事戶外運動, 亦可請學生攜帶水壺,隨時補充水分。
(三) 戶外活動建議學生穿著寬鬆、透氣性能良好、色淺的衣服, 加強個人防護。
緊急措施:
(一) 若有高燒、無汗、嘔吐、呼吸急促、暈眩、複視等身體不 適症狀,務須立即通知隨隊醫護人員,並掌握「快速發現」、「快 速降溫」、「快速送醫」之中暑處置要領。
(二) 若發現學生有中暑現象應立即將移至陰涼、通風處休息, 解除身上裝備並鬆開衣物,以冷水、冰塊或濕毛巾等淋濕擦拭 全身(頸部、腋下、鼠蹊部散熱效果最佳),並大量給予水分(患 者意識清醒時),有利於散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