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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環境教育4小時,請同仁們於12月30日前完成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0-11-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16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所有學校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月底以前參加4小時環境教育

請未完成109年度環境教育4小時的同仁,於12月30日前,以下二擇一

(1) 上「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點選左邊「學習資訊」 ⇒  「影片專區」或「網路學習」,

     選擇喜歡的線上研習課程,補足4小時,完成後時數會自動納入系統,匯入本校完成名單。

(2) 到環境教育認證場所參訪,並完成參訪紀錄(校網-學務處檔案櫃可查詢及下載)搭配照片繳交至衛生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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