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0320
發佈日期 :
2023-03-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7
因應教育部公告自112年3月20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
1. 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採至多10天自主健康管理(0+n自主健康管理)免隔離政策(快篩陰性時,可提早解除自我健康管理)。
2.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3.在假別規定方面,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在學生前述天數之病假期間,可請防疫照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