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成績不及格建議補考名單
發佈日期 :
2023-02-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06
依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滿,八大領域學習課程須有四大領域以上及格,始得發給畢業證書,否則發給修業證書。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藝文、綜合、健體為統一筆試,題庫請至【學生專區】→【補考題庫】。
補考時間
七年級 2/14(二)16:10~17:30
八年級 2/15(三)16:00~17:30
九年級 2/16(四)16:00~17:30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科技、及彈性學習課程,請同學於2/14前至教務處申請多元評量,並在2/17前補考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