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賽珍珠基金會新住民子女獎學金(~111/9/22截止)
發佈日期 :
2022-08-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8-19
一、助學對象:成績優異之經濟弱勢新住民子女。
二、申請資格
- 領有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
- 在校無重大違規 (小過以上) 紀錄。
-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三、獎學金:5,000元整。
四、檢附下列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申請表暨證件黏貼頁(可自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 低收、中低收或清寒導師證明。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年內之戶籍謄本。
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需檢附近期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切結書
- 其他:如競賽獎狀、獎盃(照片)、教師推薦函等
五、申請期限:111年9月22日(四)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