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111/3/7截止)
110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品格表現良好,無重大違規紀錄(110-1學期功過相抵後,無3支以上警告或1支以上小過)之新住民子女
二、申請項目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全校可推薦2人
1.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
2.資格:110-1學期成績90分以上。
3.繳交: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註記新住民國籍) 、110-1學期成績證明、學生綜合表現紀錄表
(二)清寒學生助學金:全校可推薦2人
1.助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
2.資格:110-1學期成績70分以上,並持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3.繳交: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註記新住民國籍)、110-1學期證明、學生綜合表現紀錄表、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三)總統教育獎
1.獎學金:新臺幣15,000元整。
2.資格:當年度榮獲總統教育獎。
3.繳交: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註記新住民國籍)、總統教育獎獎狀
(四)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最近3年內之獎狀,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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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種類 |
獎學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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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選奧運、亞運、世界大學運動會、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亞洲盃錦標賽、世界盃錦標賽、亞洲青年運動會、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聽障奧運會)、亞洲帕拉運動會、亞太聽障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運動會、東亞青年運動會、世界運動會、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身心障礙者院動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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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國運動會之個人賽前8名、全民或全國原住民族之個人賽前6名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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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個人賽前8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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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之個人賽前8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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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國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各類組前3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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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各類組之個人賽前3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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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國語文競賽各類組之個人賽前6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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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國學生音樂、美術、舞蹈比賽各類組之個人賽特優、優等 |
5,000 |
三、校內收件:111/3/7(一)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