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110/9/30截止)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8-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11

濟助對象:

1.設籍臺中市一年以上。

2.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在80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3.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4.低收、中低收、清寒家庭。

二、助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

三、檢附下列證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1.申請書(請自行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有蓋註冊章)。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4.前一學年獎懲情形(至學務處申請)。

5.六個月內戶籍謄本(勿附戶口名簿)。

6.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自行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四、校內收件: 110/09/30(四)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