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學期成績不及格補考建議名單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7-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02

依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滿,八大領域學習課程須有四大領域以上及格,始得發給畢業證書,否則發給修業證書。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藝文、綜合、健體為統一筆試,題庫請至【學生專區】→【補考題庫】。

補考時間
109-2 七年級 9/1(三)16:10~17:30
109-2 八年級 9/2(四)16:00~17:30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科技、及彈性學習課程,請同學於開學後兩日內(9/2)持多元評量申請表自行向原任課老師申請補考,並在三日內(9/7)補考完畢。

ps.七年級建議名單修正→刪除序號1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