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6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划船代表隊推薦辦法

作者 : 體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10-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29
一、依據116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選拔期程辦理。
二、推薦方式:
(一)參加各指定盃賽成績,以最佳成績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第四名備取。
(二)由本市教練於115年12月1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委員會審查,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
三、本賽事選拔項目為預定項目,屆時依據運動部公告116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項目及選拔人數辦理選拔或推薦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