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設籍或居住於臺中市六個月以上。
2.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清寒。
3.以下二擇一:
若獲獎,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3,000元。
三、檢附下列證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1.申請表(請自行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2.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有詳細記事欄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112-2學期成績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4.經濟弱勢證明: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5.作文:500字以上,以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A4列印)或稿紙撰寫。
題目:最令我刻骨銘心的一件事
說明:人生成長過程,蘊含著酸甜苦辣各種滋味,而有些事情令我們感動落淚,而有些事情則令我們傷心難過,請寫出一件最令你(妳)自己刻骨銘心的一件事,而這件事對你(妳)人生的影響是什麼,而對你(妳)人生的啟發或省思又是什麼,請你(妳)用自己的生命經驗寫下「最令我刻骨銘心的一件事」。
四、校內申請:113年11月1日(五)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