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籍神岡區之學生
二、清寒:有下列情形之一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優秀:有下列情形之一
1.學業優良:110-2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之紀錄。
2.孝親:有具體孝親事蹟,並由導師填寫推薦。
四、獎學金:2,000元。
五、檢附下列文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1.申請書(請自行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110-2學業成績證明
4.清寒證明書:低收、中低收或導師證明
5.申請孝親獎助學金者,需請導師於申請書填寫學生具體孝親事蹟。
六、申請期限:111年11月18日(五)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