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109/9/21截止)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0-09-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9-04
一、助學對象:
1.原住民學生、非低收入戶、無小過以上處分。
2.家戶年所得40萬元以下。
※具有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應申領教育部學產基金,除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才申領本助學金。
二、助學金:新臺幣4,000元整。
三、檢附下列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1. 申請表
2. 繳交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有註記學生原住民身分。
※若父、母、學生不同戶,三者均須繳交。
※若失聯無法取得其中一方之戶口名簿,請填寫特殊狀況證明書。
四、申請期限:109年9月21日(一)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