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學期成績不及格補考建議名單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8-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8-09

依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滿,八大領域學習課程須有四大領域以上及格,始得發給畢業證書,否則發給修業證書。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藝文、綜合、健體、科技(一下課程)為統一筆試,題庫請至【學生專區】→【補考題庫】。
補考時間   
二年級(原110-2一年級) 8/31(三)16:00~17:30
三年級 (原110-2二年級) 9/1(四)16:00~17:30
補考地點  8/29(一)返校日公告各班。

領域學習課程中之科技(二下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請同學持多元評量申請表自行向原任課老師申請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