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濟助對象:優秀好學、積極向上之弱勢家庭子女
二、獎助學金
1.學業優秀獎助學金:
◆助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
◆資格:110-2學期成績80分以上。
2.才藝優秀獎助學金:語文、科學、創意、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競賽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全國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 全市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 全校 | 2,000元 | 1,000元 | 800元 |
三、檢附下列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表(可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個資同意書(可至校網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110-2學期成績證明(請至教務處申請)
□全戶戶籍謄本
□弱勢家庭證明:低收、中低收或由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學生本人帳戶影本
□獎狀(申請才藝優秀獎助學金者)
三、校內收件: 111/9/22(四)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