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校園防疫規定與措施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2-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5

鑒於國內本土COVID-19疫情持續不穩定,尚需觀察對社區之影響,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開學後校園相關防疫規定如下 : 

1. 持續設置體溫監測站,每日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進行體溫量測;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需儘速就醫並請假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2. 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班親會等)改採線上、廣播、書面或延期辦理。

3. 班級內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即全校停止實體上課14天,採線上教學。

4. 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若有入校需求,則比照入校工作人員接種疫苗規範,應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始得進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