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 110 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

作者 : 訓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2-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1
、目的:為鼓勵學校重視說話批判思考教學,增進語言交流及溝通技巧,並
藉以培養良好之應對禮節及應變能力,活絡人際關係並促進社會祥和,以
符合時代趨勢。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
五、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學生及任職本市教育人員。
六、比賽方式:採用奧瑞岡式辯論規則。
七、比賽組別:每組每校限報名乙隊,教育人員國語組除外。
(一)國小學生國語組:以學校為單位。
(二)國中學生國語組:以學校為單位。
(三)高中職學生國語組:以學校為單位。
(四)教育人員國語組:由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組隊(可跨校組隊或一
校多隊)。
八、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九、辯題如下:
(一)國小學生組
辯題一:國民小學應延後上學時間
辯題二:我國應提高菸品健康福利捐
(二)國中學生組
辯題一:我國應廢除罷免制度
辯題二:我國應廢除逾期未完稅交通工具行駛公共道路之處罰
(三)高中學生組
辯題一:我國應強制施打新冠肺炎疫苗
辯題二:我國應廢除逾期未完稅交通工具行駛公共道路之處罰
(四)教育人員國語組
辯題一:我國應廢除逾期未完稅交通工具行駛公共道路之處罰
十、比賽時間:111 年 4 月 16 日(星期六)至 111 年 4 月 17 日(星期日)。
十一、比賽地點: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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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至 3 月 1 日(星期
二)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NQtU5iyetjgBxWRy9 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
結。
(二)書面報名表(附件二)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的錄音錄影授權書
(附件三、附件四)於 111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前寄至「臺中市立
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412038 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 68 號),信封請
註明「辯論比賽報名表」。
(三)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附件二)連同
每位選手的錄音錄影授權書(附件三、附件四)須於 111 年 3 月 9 日
(星期三)中午 12:00 前送達光正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以書面報名表為主。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蔡佩勤主任。
(04-24911599 轉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