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優秀童軍獎章選拔及頒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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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訓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11-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22
一、 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10年10月29日童總昌字第110328號函暨本市童軍會110年11月4日中市童總字110055號函辦理。
二、 推薦表請詳實填寫榮譽事蹟及各項紀錄等,女童軍或非關童軍服務工作請勿列入。
三、 被推薦人應係履行童軍三項登記並持有童軍手冊者。
四、 各校(團、群)請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本市童軍會複核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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