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負責明細表(學務處)

作者 : Administrator 發佈日期 : 2020-07-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7

臺中市立各國民中學分層負責明細表【學生事務處】

 

承辦單位

公務項目及內容

決行權責

()

單位

備註

項 目

內容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承辦人

組長

主任

校長

學生事務處

訓育組

一、各種訓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考查導師責任制度實施狀況。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學生參加公共服務之指導與查考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訂定教室佈置要點。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調閱學生週記(家庭聯絡簿)。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辦理訓導會議及導師會報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訓育實施與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八、新生始業輔導實施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九、公民教育、品德教育、社會教育實施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十、舉辦社團、課外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一、校刊、畢業紀念冊及學生刊物編輯與出版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十二、學生冬夏令營及才藝競賽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三、校外群育休閒教學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四、辦理校慶、畢業典禮及其他慶典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五、模範生選拔及表揚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十六、規劃校園布告事宜會同總務處研究及實施學校環境佈置。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七、規劃辦理導師職務代理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人事室

 

十八、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輔導室

依訪視內容劃分業務

十九、辦理童軍教育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廿、學生人權法治教育之實施。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廿一、辦理民間社會團體活動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廿二、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廿三、清寒或急難救助金、教育儲蓄戶管理 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輔導室

總務處

會計室

由各校視校務需要,自行決定歸列於訓育組或生教組

廿四、統計及調查學生各種活動狀況,繕報

訓育相關表冊。

 

擬辦

核定

 

 

 

廿五、辦理學生自治教育事項。

 

擬辦

核定

 

教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廿六、中心德目之實施及競賽事項。

 

擬辦

核定

 

教務處

 

廿七、其他有關訓育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廿八、輔導學生報考軍校事宜。

擬辦

核定

 

 

 

 

廿九、其他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生活教育組

一、學生生活教育各項章則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訂定學生作息時間。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擬訂導護輪值要點。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辦理學生秩序比賽。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校安通報。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學生重大偶發事件之處理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七、春暉專案活動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八、學生輔導與管教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輔導室

 

九、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學生防空防護防震防災宣導及演練訓練。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十、門禁之管理與維護學生安全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十一、性別平等案件檢舉之受理、通報及調查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輔導室

 

十二、辦理學生獎懲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輔導室

 

十三、學生禮儀及生活教育之訓練與考查事項。

 

擬辦

核定

 

 

 

十四、學生服裝儀容規範之訂定與檢查事項。

 

擬辦

核定

 

 

 

十五、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事項。

 

擬辦

核定

 

 

 

十六、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擬辦

核定

 

 

 

十七、學生自治幹部、糾察隊編組與訓練。

 

擬辦

核定

 

 

 

十八、遺失物處理。

 

擬辦

核定

 

 

 

十九、學生校外生活指導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廿、學生出缺席管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廿一、其他有關生活教育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廿二、其他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體育組

一、各種體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體育代表隊組訓等相關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全校體適能推動與檢測。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體育教學及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五、體育設備計畫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會計室

 

六、舉辦師生各項體育活動及全校運動會。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七、校內外各類運動競賽選手之選拔訓練、指導與報名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八、優秀體育選手升學輔導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輔導室

 

九、學生體育成績之考查統計與報告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十、指導課外運動。

 

擬辦

核定

 

 

 

十一、學生體育社團之編組及指導事項。

 

擬辦

核定

 

教務處

 

十二、協助辦理聯課活動。

 

擬辦

核定

 

訓育組

 

十三、運動場地及體育設備之申請、管理與維護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會計室

 

十四、訂定各種運動競賽要點。

擬辦

核定

 

 

 

 

十五、協助運動傷害之預防及處理。

核定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六、其他有關體育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七、其他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衛生組

一、辦理學生整潔比賽。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各種衛生章則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三、衛生保健計畫之擬辦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四、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各處室

 

五、環境教育及衛生教育之宣導與推行。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六、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宣導與執行。

 

擬辦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總務處

 

七、管理學校食品衛生。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人口教育宣導。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輔導室

 

九、督導及辦理學校營養午餐教育。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各班導師

 

十、特殊疾病個案資料建檔追蹤管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輔導室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一、流行性疾病防制宣導。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教務處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二、環境衛生之清潔維護事項。

 

擬辦

核定

 

總務處

 

十三、其他有關衛生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四、學生平安保險業務之擬辦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總務處

會計室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五、施行傳染病預防接種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六、辦理師生各項健康講座及教職員工X光 片檢查事宜。

擬辦

核定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七、舉辦學生健康檢查與追蹤矯治事項。

擬辦

核定

 

 

各班導師

承辦人為護理人員

十八、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

核定

 

 

 

學生事務處

教務處

由導師與護理人員擬辦

十九、其他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導師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 集會。

核定

 

 

 

 

 

八、主持班務。

核定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核定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核定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核定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核定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核定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核定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核定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核定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核定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核定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核定

 

 

 

 

 

廿、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核定

 

 

 

 

 

廿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核定

 

 

 

 

 

廿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核定

 

 

 

 

 

廿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核定

 

 

 

 

 

廿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核定

 

 

 

 

 

廿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核定

 

 

 

輔導室

 

廿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核定

 

 

 

 

有問題反映輔導室、學生事務處

廿七、其他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